相信很多人一聽到業力法則,腦海裡就會出現佛家所謂的因果輪迴。
而應該也有很多人一聽到因果輪迴,就會想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句話。
似乎因果輪迴與業力法則都是用來懲罰做錯事的人,即是大家常說的報應。
這樣的一個解釋容易給人非常負面的感覺,而且會讓當事人有種無法回頭的感慨。
也許就事情的結果來看,似乎是如此,
但有人想過業力法則的目的就真的只在懲罰嗎?
我們知道業力法則其實就是因果的產物,
所有事物的結果並不會憑空出現,一定是有某個因才會產生那樣的果。
一味的逃避、掩飾與否定那個果,並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因”一直存在著。
也就是說,除非我們改變了那個起始的因,
不然我們還是會繼續的收到那個不好的果。
這看起來是一個很簡單的觀念,
但是因為我們大家都已經習慣了語言與文字的溝通,
因此對於非語言與文字的溝通,往往就會不懂、忘記或者忽略。
講的再明白一點,昨天的果變成了今天的因,而今天的果便是明天的因。
事情的演變不會是用天外飛來一筆的方式,而一定有他的前因後果,
關鍵只在於你有沒有認知到兩件事情之間的因果關係。
因此業力本身並沒有所謂的好或壞,
他只是真實的反應出在某個因之下所該呈現的果而已。
而至於果的好壞,其實也是見仁見智的,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就是這個道理。
從這個觀點來看,果到底是不是自己喜歡的,
或者是不是普羅大眾可以接受的,其實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有沒有從這個果找出起始的因”!
把這樣的討論放到身體的健康來思考,也許會讓人比較容易理解。
就以感冒為例吧。感冒可以視為一個結果,而這個結果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只是單純要懲罰一個人嗎?答案如果是肯定的,
那有沒有人想過:如果只是為了懲罰,爲什麼是要用感冒這一個疾病,
而不是用癌症這個疾病呢?
如果業力的懲罰原則是要恐嚇人,那爲什麼不用最嚴峻的方式呢?
比起感冒來說,癌症不是比較有威嚇力嗎?
因此業力的法則似乎不能單純視為懲罰。
但如果不是為了懲罰,那是為了什麼?
初期感冒的症狀最常見的有“怕冷、打噴嚏、流清鼻水…等等”。
而爲什麼一個人會感冒,最常見的原因就是“著涼了”。
那從著涼了到感冒這中間有什麼關聯性呢?
首先常見的症狀‘怕冷’。
一個人之所以會著涼就是因為穿的不夠保暖,
而在什麼情況下一個人會想多穿件衣服呢?
不就是當他會覺得冷的時候嗎?
因此感冒時的“怕冷”這個症狀,不就是在提醒著我們‘似乎該加件衣服了’。
很多時候只要能在感冒初期,身體微微覺得有點怕冷時就多加一件衣服,
通常感冒的症狀就不會再惡化了。
除非有人沒有注意到身體怕冷的這個警訊,
讓身體持續的處在不夠保暖的情況之下,這時身體就會啟動一連串的警訊,
例如打噴嚏、流清鼻水,甚至發燒…等等。
這些症狀的發生,都是身體為了提醒我們要趕快注意保暖的問題而已,
並沒有要刻意的懲罰我們。
但很多人卻不去關注爲什麼會感冒,只是一味的討厭感冒,
並且希望能進快免除感冒所造成的不舒服。
這時就會去吃能快速“抑制感冒症狀”的藥物(包含西藥與中藥),
但因為造成感冒的因仍然存在,所以感冒的果依然會出現。
但長期吃抑制感冒的藥物,導致身體一直處在受涼的情況卻不自知,
接下來就引發過敏的症狀,不管是鼻子的過敏還是皮膚的過敏。
這時的人們還是不願意去思考自己爲什麼會過敏,
只會怨天尤人的說自己爲什麼這麼悲慘,不是在感冒就是在過敏,
這是上輩子做錯什麼事才造成的果嗎?
但他卻沒有好好想一想是不是自己可以在當下做些什麼改變!
把過錯全推給上輩子就沒事了,
因為是上輩子的錯,所以自己在這輩子也是受害者,
而上輩子的事已經無法改變了,所以這輩子也就沒救了。
再把自己塑造成完全的受害者,卻忽略了自己其實是加害者!
就這樣舊的因未除(著涼的因),
新的因又加了近來(因為過敏所以吃類固醇或抗發炎藥物),
而長期服用抗發炎藥物的結果就是造成胃部的不舒服,
而有胃脹氣、胃酸逆流、胃痛…等等的症狀。
然後當事者依然不願尋找真正的因,而是繼續吃藥來抑制不舒服的果。
這樣不是自己為自己造業嗎?
對於一個常常感冒或者過敏甚至胃不舒服的人來說,
真的是他比較不受老天爺眷戀的結果嗎?
還是他自己不想照顧好自己呢?
業力不過就是因果的另一個說法,而最終結果的目的絕不在恐嚇我們,
而是希望藉由這樣的反應讓我們知道每件事之間前後的關聯性。
而且也告訴著我們,所有每一個現在正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件,都與過往的我們有關。
如果我們不喜歡現在的狀態,那我們就必須找出是過往的哪個因造成現在的果,
這樣我們才能避免在未來持續遇到我們不想要的果。
如果只是一味的逃避或否認,那個因終究存在著,越會有被糾纏或無力掙脫的感覺。
但只要我們找出那個因,並從當下就終止那個因,那所謂的果就不會再糾纏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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