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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靈魂轉生的奧秘讀後心得 是動機,不是行為!

這是在靈魂轉生的奧秘一書中的一句話,
一句更能說明‘業力’由來的一句話。
現代人因為法治的觀念,其實很習慣用行為甚至是結果,
來評斷一件事情的對與錯。
但我們也一定常常會發現到其中的矛盾點,
而要解除這樣的矛盾,只有將業的源頭從更原始的地方去看。
那什麼會是結果的源頭呢?
中間的行為嗎?
應該還不夠吧!
只有動機才會是源頭!
因為有了動機,才會產生行為,而行為的出現,才有可能發生成結果!

其實這樣講可能還有點空泛,
但如果我舉些例子來說,大家應該就比較能感同身受了。
今天如果有人進入你家偷東西,被你發現後,他可能會變成用搶的。
在搶的過程中,你跟他就會發生扭打。
這時如果不小心,在扭打的過程中,小偷被你一拳打到胸口暴斃了,
有人想過這樣是犯罪的嗎?
因為這有可能觸犯了刑法中的防衛過當!
這種案例多嗎?其實很多,而且大多發生在警察身上。
這時嫌犯的家屬就會質疑警察用槍過當!

大家想一想,不管是那個被偷財物的屋主,或者是警察,
他們因為嫌犯最後身亡了,就要面臨刑法的問題。
雖然普遍的社會大眾都會認為這是正當防衛,
但是不代表最後的判決會真的如此。
例如在警察身上,嫌犯家屬會說應該只開一槍就好了。
也有人會說,應該先對空鳴三槍;
更有人會說,應該要往不是要害的地方開槍!
大家都在對最後的結果作評論與建議,
但沒有人去想是誰的動機引發了這場災難!

小偷的動機是要取走你的財物,而你的動機是要保護屬於你自己的財物。
在保護自己財物的狀況下,要怎麼確認歹徒耐不耐打呢?
而且有誰敢保證一定打得過歹徒呢?
在這種情況下,當然就是盡全力的保護自己,並且盡全力的攻擊歹徒啦!
而歹徒的死亡,只是這過程中的一種可能結果!
如果從人性層面來思考這個問題,
我們都知道是壞人的動機才會產生最後的結果
因此真要歸咎起來,該負最大責任,或者負全部責任的,
應該是那個壞人不是嗎?

也許這時有人會說,這樣不符合比例原則!
小偷只是偷了一些錢而已,罪不該死。
這時我就會想,什麼叫比例原則?
要偷多少錢才該死呢?十萬?還是一千萬?
就像詐騙一樣,很多人的積蓄被騙光了,甚至還因此欠債。
如果那個人最後輕生了,詐騙的人是不是犯了殺人罪呢?
但在法律上一切講求證據,
光要舉證受害者的輕生是因為詐騙集團的關係,就不知有多困難了!

法律提供的,其實只是最基本的保護而已。
但因為擺在眼前的事實,讓很多人反而以為法律是絕不會錯的!
如果對於這種普世認同的刑責,都會出現瑕疵時,
那對於其他法規,是不是更有可能出現矛盾的情況呢?
有人想過醫師法、藥師法、及各式各樣的認證…等等,
是保護了你的權利,還是侵害了你的權利?

法是誰定的?我想應該是‘人’吧!
很多時候一開始的法都是在良善意圖下設立的,
但是當這個法被賦予幾乎是絕對權力時,
會不會有人想要去操控這個法呢?
而有能力操控這些法的人,會是平民老百姓?還是有錢有權的人呢?
是要法理情,還是情理法,這兩種不同的思考邏輯,將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如果從靈魂轉生的奧秘一書來思考,
當業力的產生邏輯應該是以動機為重心時,
那情理法的順序,才應該是我們思考的邏輯順序。

我突然會去提到這些法律的觀念,
除了“是動機,不是行為”這句話的感觸外,還有一個原因。
天空在介紹我看木村阿公的奇蹟蘋果後,看到我對種蘋果很有興趣,
因此送了我ㄧ本書,書名是‘棄業日記’。
棄業日記的作者原本是個廣告文案工作者,
後來因為對生活冒出問號,選擇小小脫軌嘗試一下他所嚮往的人生。
在他的書中,第一位提到的農夫是種水蓮的,叫阿銘。

阿銘想用最自然的方式種植水蓮,
因此在他的水蓮池裡充滿了各式各樣的生物。
而且也因為他的水蓮池不用任何農藥與化學肥料,
所以在採收的時候,是不需要穿任何防護衣的!
不知大家對‘有機’的定義為何?
是產品上被蓋上政府認可的有機商標後才成為有機?
還是在自然生態中生長的農作物才稱為有機?
我想絕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當然有政府認證的就絕對是有機產品囉!

會這樣想是很正常的,因為有政府做保證了啊。
但是在該書中提到,目前的台灣政府並沒有任何單位在做有機認證,
而是透過農委會核准的民間機構進行核驗後,再發予公家的CAS有機認證標章。
這些機構當然都具有相當的公信力,也因此檢驗的內容也相當嚴謹與繁多。
也因此認證的手續費高達上萬元,更重要的是,每年都要重驗一次!
而每次重驗又要上萬元!
大家想想,如果沒有相當的財力,有多少人可以每年這樣認證一次呢?

有了‘有機認證’這件事,當然政府就需要規定,
沒有通過驗證的農產品不可稱為有機。
這是很合理合法的,但對於沒有預算做有機認證的農民呢?
當法條被規定出來之後,大家認的便是那個有機認證的商標,
反而忽略了真正有機的定義了!
說的更明白一些,假如今天有機認證的檢驗需要一百種,
那如果有人可以讓一百種的檢驗完全合乎規定,
至於他是如何種植的是不是就不重要了呢?

這是不是又回到我前面提到的法律矛盾,甚至所謂的業力原則去了?
驗證看的是一種結果,既然是結果,這中間就有相當多的可能性。
真正有機的動機卻只有一個,在符合那個動機下,
如果沒有其他的外力介入,則結果將必定會是有機的!
而在為了符合有機認證的目標下,其過程就可能出現很多變化,
這些變化很多不是外力,而是在那個農產品的主人!

看到這邊,一定有人會說:如果連政府的認證都不可相信的話,
那還有什麼是可相信的?
其實沒必要這麼悲觀,因為不需要政府的認證,
只要自己願意,自己就絕對是最好的認證者!
不要將自己該做的事推給他人,就像我常說的,
照顧身體絕對是自己的責任,千萬別推給醫生或者其他人。
因為不管是醫生或者其他人,都只是輔助的角色而已!
一樣的道理,想要找真正有機的農產品,就必須親自去發現。
這樣也可以更直接的面對到動機,而不會被衍生的行為與結果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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