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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3日 星期一

其實你可能不用吃藥2

在條文十的地方,張仲景說:“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瞼,內際黃者,此欲解也。”
這邊以醫宗金鑑的見解認為,當一個人脈和又有大煩的症狀時,
這個人的病會不會自己好是不能知道的。
但因為看到這個患者有目重瞼的症狀,
即眼瞼下垂,眼睛快閉起來的症狀,解釋為陰來濟陽。
而內際黃解釋為胃氣來復,所以患者的病會自己好。這是醫宗金鑑的見解。
但我在看這個條文時,我發現醫宗金鑑的解釋應該是有問題的。
爲什麼?

大家想一想,今天張仲景走到一個患者那邊,或者患者來到他的面前,
張仲景是先把到脈還是先看到他的人?
當然是先看到這個人,看到這個患者非常的煩躁、想睡覺,
而且眼睛在內眼角的眼白還是黃的,看到這麼嚴重的病,
不知道的人可能會誤以為是肝病,屬肝虛火的病。
爲什麼?

因為很多肝虛火的人,他虛火上亢,脾氣就會比較暴躁,
類似這個條文提到的大煩。
再來,肝虛火的人通常都非常的疲倦,有時候會非常的想睡,
也類似這邊提到的目重瞼。
最後看內際黃的症狀,即眼白出現黃色的症狀,也很像肝病的黃膽。
綜合這三個症狀來看,患者很像虛火上亢的肝病,
但張仲景此時沒有急著用藥,而是繼續把個脈,發現患者的脈像是柔和的。
這時就出現一個矛盾的地方了,
外證看起來病的如此之重,但是脈象卻是柔和的,這就不可能是肝病。

因為肝病是屬於長期耗損的慢性病,
病因通常是長期睡眠不足,或者過度勞累造成,
這類患者一定是屬於正氣虛的患者,
那正氣虛邪氣勝的患者,脈象怎麼可能柔和呢?
所以這一定不是內邪。
不管患者僅出現上述煩躁,目重瞼,內際黃的症狀,
還是有夾雜其他的感冒症狀,
沒關係,因為脈象柔和表示病不深,所以會自己好。
這地方我的見解就跟醫宗金鑑不同。

而且如果從張仲景八、九、十三,三條條文來看,我們就可以發現,
其實脈應該是最後再去作診斷的部分,看看他的脈象到底是如何?
例如他的條文十一提到:“問曰:脈病,欲知癒、未癒者,何以別之?
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
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和平,雖劇當癒。”
也就是說,張仲景可能在請教他的老師時問到:
當我們用把脈來診斷一個人的病到底會好或者不會好,是要如何分別?
他的老師跟他說:只要看寸口、關上與尺中三處的脈,
在大小、浮沉與遲數都是一樣的話,也就是脈像是柔和的,
這個時候即使患者有非常嚴重的寒病或者熱病未解,也不用緊張,
因為他的脈像是陰陽和平,即使症狀看起來非常的危急,還是會自己好。

而到底是多嚴重的病呢?如條文九提到的:大煩口噤不能言,其人燥擾。
即整個人煩躁到不能說話,這時有人可能會擔心他是不是要中風了,
因為他不能說話,所以很像中風,這是不是看起來非常嚴重的症狀?
而條文十提到:其人大煩、目重瞼、內際黃。恐不恐怖?
當然恐怖啊。因為症狀非常類似虛火上炎的肝病啊。
但是一把脈下去,發現脈都是柔和的,所以他們會自己好。
前面提到,中醫的可貴之處在於每個人的見解可能不太一樣,
雖然醫宗金鑑的解釋我不認同,但是在清朝的那個年代,
那些醫家都是當時頂尖的醫師,絕對不會是一般的江湖郎中。

如果是江湖郎中寫的書,我想當時的皇帝也不會認可的。
因此寫這些書的人都是當時的國醫,
但是他們的見解,有時候可能沒有辦法想的那麼全面。
可是後代卻有可能拿他們的見解來當考試時所謂的標準答案。
只是說實在的,我實在不懂爲什麼目重瞼叫做陰來濟陽,
而內際黃解釋為胃氣來復。
我只記得當時上課的老師提到:目重瞼就是想睡覺了,而煩是陽證,想睡覺屬陰,
因此想睡覺的話就是陰來濟陽,可以達到陰陽和平。
而內際黃,因黃為土之色就是胃氣,而眼白黃了就是胃氣來復。

那已經是十多年前了,那時聽到這樣的解釋我認為這應該是對的,
因為書這麼寫,而且才剛接觸中醫不久,根本不清楚中醫的邏輯,
況且醫宗金鑑又是清朝御定的醫書,既然如此,那書上的答案當然是正確的。
但是到現在,我才發現這是不對的。
開了這一堂傷寒論的課,重新的再去比較之後發現,不應該是如此。
有些東西可能是醫家沒有想的太周全,他們直覺的認為,
仲景先寫脈和,其人大煩,目重瞼,內際黃。
他就照著這個順序來翻譯這個條文。

但我們必須知道,張仲景是看完患者之後,去回想這個患者的症狀,
再寫出這個條文。
他當然在順序上有可能是顛倒的,甚至也許他想去強調脈和就是欲解,
所以把脈和就移到條文的最前面了。
開宗明義就講脈和,讓其他醫家知道這個患者一定會好,
即使條文後面寫得是這麼嚴重的症狀。
但是後世的人不知道,只想說仲景是如此順序來寫,就按照此順序來翻譯。

只是如果我們再仔細的靜下心好好去思考,
爲什麼中醫診斷的順序是望聞問切呢?
因為當一個患者過來找你看病時,
當患者距離你五公尺或十公尺時,你就已經看到他了。
你可以先看到他的身形、臉色、步態…等等所有的外在現象,這就是望診。
慢慢的患者越走越近,他甚至可以跟你打招呼了,
甚至身體上的汗味或者體味就出來了,
這時醫生就可以用鼻子聞到一些氣味,或者用耳朵聽到一些聲音,
例如是否有咳嗽、有痰或打噴嚏…等等,這就是聞診。
接下來病人坐到你面前了,此時我們就會詢問患者一些問題,
例如問患者哪邊不舒服?這時就是問診了。
將望聞問三診得到的資料綜合一下,最後請患者把手伸出來,
把個脈象看看,比較剛剛看起來很嚴重的症狀,是不是在脈象上也是吻合的?

也應該是如此,所以像條文八:欲自解著,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
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張仲景一定是先看到患者非常的煩躁,但是後來發現患者好了,爲什麼?
因為當初把這個患者的脈象時,發現他的脈像是浮的,
而且後來患者還出現流汗的症狀。
因此張仲景就把這樣的經驗紀錄下來,
認為脈浮而煩躁屬於邪正相爭,是作汗之兆。

條文九: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
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燥擾者,必欲解也。
爲什麼?
當然是張仲景先看到一個人非常的煩躁不安,但是問他卻又不能說話,
這一定是在把脈之前發生的事。
然後從患者家屬那邊得知這個患者已經生病六、七天了,症狀又這麼嚴重,
所以他就把個脈看看這個患者到底怎麼了?
看病情嚴不嚴重?嚴重到哪個程度?
結果一把脈發現手足三部脈皆至,都是浮的,都是柔和有力量的脈,
那表示病邪一定不深。
病邪不深卻有這樣的症狀,因此張仲景認為這個患者會自己好。

解釋條文應該是這麼思索的,
不能說一個病人生病六、七天了,醫家就直接把脈,
發現他的脈象都是柔和有力且是浮的,卻說這樣我不知道會不會好。
再看到患者的症狀是大煩口禁不能言,其人燥擾,所以結論會自己好。
大家一看都會發現這是不合邏輯的推論與翻譯,
但爲什麼條文九不是用這個順序來解釋,
而條文十卻用這樣不合邏輯的順序來解釋呢?
顯然醫家有一些錯誤與矛盾的地方。
我們在看這些醫書的時候,需要前後比較,
加以連貫的整合,才能得到正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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